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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網友于社交平臺發布帖文宣稱,自身在遭遇圓通快遞員丟件事件后,受到了該快遞員的人身威脅。
據該網友所曬出的短信表明,此名快遞員向其發出警示,令其“小心”一些,并且宣稱“你不就在 xx ,你給我等著” 。
據該網友所述,7 月 16 日,其通過圓通快遞下單寄出了價值達 625.9 元的物品,然而,不久之后,快遞公司向其告知該訂單已出現丟件情況。此后,負責丟件的快遞員以及圓通客服經理添加了該網友的微信,并與該網友就賠償 550 元事宜進行協商。
該網友稱,在此期間快遞員曾前往其家中店鋪,并與他的父母有所接觸,且在交談過程中多次提及“想當面給您”。其后,快遞員于 7 月 18 日 20 時 40 分左右進行了賠款,不久,該網友收到了快遞員發來的短信。

該網友主張,其本人以及家人的人身安全已然遭受威脅,吁請圓通公司針對該名快遞員予以升級處置,增強處罰強度,并將其調離現所在城市。
7 月 19 日,圓通客服工作人員宣稱,已有公司的相關專員與該網友實施對接,目前已達成理賠事宜。另外,涉事快遞員已受到公司領導的批評,并且被要求作出書面檢討,同時被扣除 800 元績效獎金。
19 日晚,發帖的網友向媒體宣稱,事件已然獲得解決。
“投訴后遭威脅”時有發生
據悉,近些年來,伴隨快遞行業的迅猛發展,快遞員與顧客之間的糾紛頻繁出現。于黑貓投訴平臺上,記者通過“快遞員丟件威脅”這一關鍵詞展開搜索,查得有 431 條投訴。其中,多數情況為快遞員在丟件被投訴之后,借助電話、短信等方式對顧客加以辱罵和威脅。
據權威報道,于上個月,上海一網友反饋,因快遞丟件投訴事宜,一名快遞員在一天之內四次前往其所在公司砸門,次日更在公司樓下進行言語恐嚇,網點負責人宣稱該快遞員存在精神方面的問題。
該快遞品牌方就此事作出回應表示,此名快遞員或許在理解上存在偏差,但精神方面并無問題。公司方面已前往與當事人進行溝通且致歉,并責令該快遞員停職以接受培訓。另外,公司愿意針對本次事件向對方提供合理的經濟補償,同時會依照其訴求,將涉事快遞員調離相關服務區域。

于此類糾紛之中,快遞員的泄憤之舉是否構成違法?網友所提出的要求快遞公司調離涉事快遞員這一訴求是否具備合理性?
“快遞員在丟失物件后,對消費者加以辱罵并實施人身威脅,應當承擔與之相應的法律責任,諸如民事侵權責任或者治安處罰責任等。”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指出。
付建補充陳述,快遞公司有職責對快遞員予以管理,“當快遞員產生問題之際,公司倘若未能適時施行有效的舉措,亦應擔負一定的管理責任。”
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的趙良善律師表示,圓通公司作為快遞服務的供應方,其快遞員在執行職務期間致使快遞遺失,相關的遺失責任應當由公司直接擔負。“倘若快遞員在快遞遺失一事上存在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公司完成賠償之后可向其進行追償。”
關于消費者期望調離涉事快遞員的訴求,趙良善指出,從法律層面而言,在員工出現此類過錯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當將其調離這一規定尚未明確。
付建亦指出,第三人無權強行要求用人單位將其員工予以開除或調離,僅能與用人單位展開協商,“倘若出現快遞員威脅自身人身安全的行為,消費者能夠向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