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試點中型貨車與輕型貨車同等路權



近日,公安部下發《關于進一步便利貨車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2022〕299號),優化調整貨車進城政策,放寬中型貨車的城市通行權利。基于此,安徽、山東、山西、云南等多省市積極響應,試點放寬貨車的城市道路通行限制,讓中型貨車與輕型貨車享有同等的城市路權。

●  多措施并舉,提升貨車通行效率

輕卡的高效運載能力,主要依靠發動機的動力性能和貨廂的裝載空間來實現。然而今年9月1日正式實施的藍牌輕卡新法規,對車輛的發動機排量和貨廂寬度做了明確規范,從大排量發動機限制到2.5升排量,貨廂寬度也被限制到2100mm,大幅度限制了車輛的裝載和重載能力。那些不滿足藍牌輕卡技術規范的輕卡,要么上黃牌,要么退出市場。

眾所周知,黃牌輕卡的城市路權受到嚴苛限制。國家相關部門為了提升貨車的通行效率,推出“進一步放寬城市道路貨車通行限制”、“對4.5噸以下貨車不再細分限行噸位”、“鼓勵對新能源輕型廂式及封閉式貨車不限行”等多項舉措,保障國內物流供應鏈暢通。隨著相關措施的進一步落實,越來越多的城市開始優化整改貨車限行、禁行措施,提升中型黃牌貨車的城市道路通行權。

以寶雞市發布的通告為例:允許國五以上輕型貨車(含皮卡車)、中型廂式貨車(車長不超過6米、總質量不超過8噸)和新能源貨車在市區的貨車禁限區域通行(不含早晚高峰),允許總質量3噸(含)以下輕型貨車24小時通行,不再辦理市區貨車通行證(碼)。危化品運輸車輛和工程運輸車輛除外。

多地試點,中型貨車與輕型貨車同等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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